为优化平台生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现对《视频号橱窗【宠物生活】类目管理规则》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内容于2024年【08】月【28】日-2024年【09】月【03】日进行意见征集,请点击下方链接,在意见征集期内提交你的宝贵意见。
《视频号橱窗【宠物生活】类目管理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二、【入驻要求】
为规范腾讯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的入驻准则,提升视频号橱窗用户服务质量,保障平台生态服务体系,凡入驻平台的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需遵守并按照该规则完成相关入驻。
2.1 入驻与资质要求
2.1.1 入驻视频号橱窗的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需遵守《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视频号橱窗开放类目公告》等相关基本要求进行入驻。
2.1.2 宠物生活相关类目的入驻方式采取特殊类目定向准入的方式,详细要求参考:《视频号橱窗【宠物生活类】定向准入标准》。
四、【商品要求】
4.1 禁止出售的商品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运营的相关要求,腾讯禁止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出售部分商品,详见《视频号橱窗商家【发布违禁信息】实施细则》、《视频号橱窗达人【发布违禁信息】实施细则》等相关内容。
对于宠物生活行业,除遵循以上规则外,平台禁止发布的商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2)国家保护类动植物、国家野生保护动植物及其制品;
(3)《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记录的动物及相关商品;相关部门或文件禁止销售的动植物类商品;
(4)钓鱼药剂;
(5)严重危害人畜安全的动物捕杀设备或配件以及其他动物捕杀工具;
(6)猫狗肉、猫狗皮毛、鱼翅、熊胆及其制品等,以及其他有违公益或对生态系统可能造成重大破坏的生物物种及其制品;
(7)活体宠物、动物种苗:如小仓鼠、小兔子、小鸟、小鸡种苗等;
4.2 商品信息要求
4.2.5 商品主图
(1) 主图要求
与商品标题对应一致的商品实物图片,图片中可包含内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品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商品信息
主图 | 展示内容 |
第一张 | 1、商品主图图片第1张必须清晰展示商品主体,图片质量要清晰,不能虚化,图片要保证亮度充足,能够直接通过图片看清商品主体。 2、不得出现非等比例缩放情况,包括拉伸、变形、压缩等。 3、主图需包含商品品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标准要求的相关内容。 4、宠物生活类目下商品特殊要求: ①宠物主粮、宠物零食:主图应展示产品的全貌图和细节颗粒图,且产品的品牌清晰可见;细节颗粒图应包括产品包装内的物品的特写图、商品标签图; |
其余图片 | 1、请勿出现其他非腾讯公司的信息。 2、图片格式:png,jpg,jpeg,且图片尺寸至少600像素*600像素,建议上传1:1图片。 3、上传的图片不得存在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或有其他违法情况。 |
注意事项:主图需可识别商品信息,不允许出现马赛克、非腾讯的第三方平台账号、商标遮挡、遮挡商品信息等。
(2)规范示例:
a. 宠物主食、宠物零食类:
首张主图 ——商品图 | 第二张主图 ——细节颗粒图 | 第三张主图 ——商品信息图 |
![]() | ![]() | ![]() |
修订后:
二、【入驻要求】
为规范腾讯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的入驻准则,提升视频号橱窗用户服务质量,保障平台生态服务体系,凡入驻平台的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需遵守并按照该规则完成相关入驻。
2.1 入驻与资质要求
2.1.1 入驻视频号橱窗的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需遵守《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视频号橱窗开放类目公告》等相关基本要求进行入驻。
2.1.2 资质要求: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类目资质 | 商品资质 |
宠物生活 | 宠物主粮 | 全部 | 1、营业执照 (1)【宠物主粮/宠物零食/宠物美容/宠物出行/宠物日用/宠物玩具/水族/异宠用品】类目营业执照(且经营许可范围内包含对应经营类目如: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 (2)【宠物服务】类目需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许可范围内包含对应经营类目如:宠物服务); (3)【宠物保健】类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含至少一项:饲料/添加剂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 2、经营【宠物主粮】、【鱼粮/饲料】和【异宠用品】中经营饲料的,国产商品需提供: (1)生产厂商的《饲料生产许可证》; (2)供货协议或采购合同等材料。 进口商品需提供: (1)进口饲料登记证; (2)供货协议或采购合同等材料。 (注:若申请主体为生产商或是办理出入境检验证的收货人,则无需提供供货协议或采购合同等材料) 3、【宠物保健】类目下销售饲料/添加剂的,国产商品需提供: (1)生产厂商的《饲料生产许可证》 、《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2)供货协议或采购合同等材料。 进口商品需提供: (1)进口饲料登记证; (2)供货协议或采购合同等材料。 (注:若申请主体为生产商或是办理出入境检验证的收货人,则无需提供供货协议或采购合同等材料) 4、宠物生活所有类目经营进口商品均需提供: (1)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 (2)若入驻主体不是报关单的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需同时提供委托进口协议/授权委托书; (3)《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检疫证明需与报关单的合同协议号一致)。 | 1、【宠物主粮/宠物零食/宠物保健】类商品需要提供一年内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 2、【宠物保健】类目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商品,需要提供产品批准文号或是备案信息页面截图。 |
宠物零食 | 全部 | |||
宠物美容 | 全部 | |||
宠物出行 | 全部 | |||
宠物日用 | 全部 | |||
宠物玩具 | 全部 | |||
宠物服务 | 全部 | |||
水族 | 全部 | |||
异宠用品 | 全部 | |||
宠物保健 | 全部 |
四、【商品要求】
4.1 禁止出售的商品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运营的相关要求,腾讯禁止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出售部分商品,详见《视频号橱窗商家【发布违禁信息】实施细则》、《视频号橱窗达人【发布违禁信息】实施细则》等相关内容。
对于宠物生活行业,除遵循以上规则外,平台禁止发布的商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2)国家保护类动植物、国家野生保护动植物及其制品;
(3)《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记录的动物及相关商品;相关部门或文件禁止销售的动植物类商品;
(4)钓鱼药剂;
(5)严重危害人畜安全的动物捕杀设备或配件以及其他动物捕杀工具;
(6)猫狗肉、猫狗皮毛、鱼翅、熊胆及其制品等,以及其他有违公益或对生态系统可能造成重大破坏的生物物种及其制品;
(7)活体宠物、动物种苗:如小仓鼠、小兔子、小鸟、小鸡种苗等;
(8)兽药类商品、农药类商品;宠物驱虫类目仅可销售宠物穿戴驱虫项圈等非兽药、农药类的商品,水族药剂类目中不得出售预防、治疗、诊断或者有目的地调节水产养殖动物生理机能等属于兽药的商品或农药类商品。
4.2 商品信息要求
4.2.5 商品主图
(1) 主图要求
与商品标题对应一致的商品实物图片,图片中可包含内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品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商品信息
主图 | 展示内容 |
第一张-商品图 | 1、商品主图图片第1张必须清晰展示商品主体,图片质量要清晰,不能虚化,图片要保证亮度充足,能够直接通过图片看清商品主体。 2、不得出现非等比例缩放情况,包括拉伸、变形、压缩等。 3、主图需包含商品品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标准要求的相关内容。 4、宠物主粮、宠物零食、宠物保健:主图应展示产品的全貌图和细节颗粒图,且产品的品牌清晰可见。 |
第二张-细节颗粒图 | 1、宠物主粮、宠物零食、宠物保健:细节颗粒图应包括产品包装内的物品的特写图。 |
第三张-商品标签图 | 1、 宠物主粮、宠物零食、宠物保健(除宠物驱虫、口/耳/眼清洁外)商品标签图需包含以下信息:产品名称、原料组成、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净重或者净含量、贮存条件、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以及地址、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产品质量标准等。 |
其余图片 | 1、请勿出现其他第三方平台的信息。 2、图片格式:png,jpg,jpeg,且图片尺寸至少600像素*600像素,建议上传1:1图片。 3、上传的图片不得存在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或有其他违法情况。 |
注意事项:主图需可识别商品信息,不允许出现马赛克、非腾讯的第三方平台账号、商标遮挡、遮挡商品信息等。
(2)规范示例:
a. 宠物主食、宠物零食类:
首张主图 ——商品图 | 第二张主图 ——细节颗粒图 | 第三张主图 ——商品标签图 |
![]() | ![]() | ![]() |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